Friday, January 19, 2007

喜欢

就是
因为我的主控权不在我身上
因为我喜欢他

有时候半夜睡不着,我会起身,
然后就会从家开始走
走差不多半个小时
走到他家楼下
然后就开始看他们家有没有灯亮着
“有灯亮着喔!”
然后就回家
要不然就看着他的车子
“这就是他的车子喔!”
然后就回家
就这样子
常常这样

我那时候很喜欢他
我真的很喜欢他

有一次我做了件超蠢的事情
我写了封信告诉他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讲
我想在你面前表现得最好
可是因为我太在乎
所以我弄巧反拙
因为我太在乎
所以我做了些很奇怪的事情”

我跑到他家
他住在第四楼
我把信一丢
丢到三楼的信箱
“怎么会是三楼啊!”
然后就一直想开那个信箱
结果开不了
我还尝试伸手进去
结果拿不到
“怎么办!怎么办!”
我慌张起来
我不想让别人知道信里的内容
后来楼上的人下来了
我就问
“请问你是三楼的人吗?我有封信想拿出来。”
他说
“不用啊,你这样一开就好啦!”
我顿时觉得自己很狼狈

信拿到了
看看他的名字
“嗯!这是寄给他的”
然后才丢进信箱

我那时候很喜欢他
我真的很喜欢他

我觉得我爱他但他不爱我吧!

其实有在一起啦!
只是那感情很空虚的
就是你根本不了解这个人
没有承诺
没有保证
他对你根本不是真心的
想起来还真有点心酸!

- 陈乔恩 ;桃色蛋白质


真觉得这些话还蛮有意思的,蛮称心的。

记得好几次骑脚踏车到她家去。开始是因为想寄礼物给她,过后纯粹是为了看看她家罢了。想起来还真有点天真,好笑。记得不久前听到某广播员这么讲:要懂得放开才能向前跨一步!挺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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